2010年8月15日 星期日

黃約農


從城市出發,經過城市,火車行駛在夏天的山間海邊,往集合地點台東火車站出發,在經過多次轉程,不同的交通工具,到達營隊目的地,綠色的,溽熱,火燒島,綠島。
這是一次特別的經驗,能夠參與這種關於政治受難分享歷史的營隊,途中我始終帶著肅穆的心情。除了服役時外,我從來沒有帶著這麼沉重地搭著火車、遊覽車或者是船。路線所經之地,無不是暑期的旅遊首選之一,更讓我的心情顯得複雜。
想著,當初許多前輩受難時的過程與經歷,及其途中經過的毎一個所在時的經驗,值得想像,也值得對照其現今觀光盛地風華,其中之轉變,令人玩味。
營隊行程緊湊,在抵達島上後,學員被直送綠洲山莊,開始了對這些歷史事件進行初步的了解,甚至心中一些疑問也慢慢開始發酵。
許多課程的安排裡,最令我感到有興趣的,即是聆聽受難者長輩們的分享與團隊討論,受難的長者中,雖然有些擁有迥異政治立場,但當他們提到自己悲慘際遇的特定事件時,眼中彷彿不只會說著吞不下去的苦,更吶喊著他們青春歲月,全因許多的不當統治行為而消逝。
我國憲法開宗明義表示,中華民國為法治國家,人民為主權最大之享有者,然其過往統治者,擅另訂定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憲法部分效力,實行了許多侵害人民權益之事實,以鞏固其統治穩固性及正當性,嚴格說起來,已有違背憲法及法律位階原則,此種結果產生,實為人民之大不幸。
“Bad laws are the worst sort of tyranny.”有一句英文法諺是這麼說的。壞的法律,乃是最為恐怖的暴政,過去被囚禁於火燒島的長輩們,正是惡法及不當統治行為所造成,倘若台灣真的是一個民主法治化的國家,法律的公正及其執行的順利與否,是非常重要,且無可或缺的。過去發生的悲劇,乃幸虧我們生處於一個逐漸進步的現代社會,才可能讓我們如此討論過去,也展望未來。
按照世界人權宣言:「只有在創造了人人可以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權利,正如享有其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一樣的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實現自由人類享有公民及政治自由何免於恐懼和匱乏的自由的理想。」台灣政府日前簽訂的
現在的我們,不同以往的,擁有許多自由。當然,無論這些自由權是否為「天賦」亦或是人類自身所擬制,我們都必須竭盡所能去保護、珍惜及發展它。法國哲人卡謬(Albert Camus)曾經說過:「幸福不是一切,人還有責任」。如今我們所享有的幸福,不能只是光享受,而是必須盡到人之所以身為人的本份,無論方法如何,「了解」總是最初的第一步。
原本以為,我來到這小島,是為了釐清,為了尋找答案;但帶回去大島的,是多也不能再多的問號。縱使人類本身就習慣不停地重犯歷史的錯誤,但我告訴自己的是,如何反省,其實是比找到所謂的標準答案來的重要且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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